宁 夏 大 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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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l23411永利院发[2012]1号
关于yl23411永利资产清查的通知
各办公室、系、中心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》(宁大校发[2011]235号)精神,为把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落到实处,达到摸清底数、优化配置、强化管理、提高效益、促进发展的目的,现将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分组
此次资产清查着重对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单位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进行清查核对。无论用何种经费(教学、科研、专项经费或基金、贷款、自筹)购置、购建或自制的资产均属清查范围。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学院特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:
组 长: 高石钢
副组长: 马建宏
成 员: 吕海军 曾祥岚 王安全 马 青 周晓慧 张 惠
田 江 郝振君 古 琴 芮富强 侯建军
第一小组:马 青 范 磊 周晓慧 张 惠 王兰英
(负责学院家具、图书资料清查)
第二小组:侯建军 牛 甫 田 江 郝振君 古 琴
(负责学院及实验中心设备清查)
第三小组:芮富强 梁 宏 章 鸿 王韶云 刘鲁燕
李 锐 芮轶玲 李兆良 何 勇
(负责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设备、家具清查)
第四小组 :范 磊
(负责资料汇总,形成清查报告,上报材料)
二.实施阶段
本次清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1、自查阶段(2012年2月24日~2012年3月11日)
各办公室、系、中心进行自查,对设备、物资产要逐一与实物进行核对,做到账物相符,账卡相符,卡物相符。在清查中,对有账无物、有物无帐的要查明原因、来源,全面清理、核对和查实。自查完毕填写相关报表(附表)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,以电子版形式报学院办公室。
2、复核阶段(2012年3月12日~2012年3月25日)
各小组对相关办公室、系、中心上报的自查结果、报表及自查报告等进行整理,并组织全面复核检查。对于复核检查无误的家具予以最终确认;对于存在问题,需积极沟通处理并上报学院。
3、汇总阶段(2012年3月26日~2011年4月9日)
复核结束,各小组数据审核无误后,打印上报表格及相关材料,由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资产管理处进行核对,同时归档存放学院办公室。
三.工作要求
本次清查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办公室充分认识到清查的重要意义,把资产清查工作与学校开展的“质量建设年”有机结合起来。通过资产清查工作,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对资产工作的认识,发挥资产配置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作用。参与资产清查工作的职工要强化责任意识,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资产清查核对任务,确保数据真实、准确、无遗漏。
望涉及到的办公室、系、中心严格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和要求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,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查工作。
附表: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.xls
yl23411永利资产清查领导小组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